早前看了一段關於一位十三歲女童被三名十歲左右男童非禮和強姦的新聞;內容大概講述女童去年在圖書館與陌生的他們聊天,在威脅和強迫情況下被帶到一唐樓內,給其中一名男童施暴,還被迫留給電話號碼。當時事主給污辱,待行兇者走了後,便整理衣衫去接弟弟放學,沒有告知家人。約半年後,行兇者至電事主恐嚇要再次‘開心’,事件給友好知悉後,告知其母親才被揭發報按求助。
女童應事後及早通知父母,雖然於是無補。。。因在本港過時的保護兒童的法律下,行兇者是十四歲以下被認為未能性交,不能以強姦入罪。覺得很荒謬,特別在這二十一世紀網絡世界長大的早熟兒童,這已是不合時宜和時代脫節!政府是否一定要待嚴重事故發生才會正視和檢討!!!
十來歲時,我也遇到兩次不悅快的事,一次發生往爸爸工場的途中,因沒有耐性等升降機,改而行樓梯,途中給一名少年偷襲,他伸手從下而上觸及我的肚子,本能大聲尖叫和怒(啤)著他,約對望一、二秒後他便向上走了;之後我繼續行去工場告知爸媽。以後就不准一個獨自去工場,也不准我穿短裙。
還有一次是送東西到另外一個屋村親戚家裹,在走廊中給一高大的男人偷觸及下體,這次我的叫聲不大,帶著驚怕又憤怒的眼神看著他,一會兒後他便急步走了;我定了神後往親戚家裹方向走。回家媽媽知悉後很緊張。。。
自此以後,她打電話超過兩、三次找不我,便會很擔心我的安危;便會分別找家姐、哥哥、兒甥等等,直至找到我為止。在青少年時覺得她好煩,這樣不可以那樣又不准。。。現在才明白自己有多幸福!有次甚至激到媽媽哭泣著說:“我好想這樣記掛著你,你喜歡怎樣就怎樣。。。“心突然一痛,連忙說對不起!對不起媽媽,再也不敢再令您不安和不快!
2 comments:
我也有一個好害怕的經歷, 害怕到不想再提, 連電影, 電視也不想看, 真係會令人情緒不安. 世界真難以想像 !
或許你對著D猫猫講,他們會明白你感受,你可能沒有這樣害怕;如驚嚇到他們便同棵樹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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