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November 15, 2010

年期

早些年頭,我們的年假可累積或以薪酬作補償。近數年受經濟不景氣影嚮,中小企的員工必須每年清假,已沒有任何金錢代替!

雖然,公司一直鼓勵我們員工在上半年(盡量)消半數年期;但年尾這三個月仍是黃金檔期!由於各同事忙於清期,內聯網上每天每部門都有同事放期;再加上當天請事假和病期的,有時,同一部門只剩下一或兩位同事工作,形成人手短缺!管理層自然不太高興,但也難以避免!

據聞朋友所在的公司,定了個不大有人情味但易於管理和控制人手問題的方案。他們把年期更分為半年制,員工必須分兩階段清期,不放期便等於自動放棄,不作補償!

相比之下,自然覺得在職公司也不太差!最低限度,仍有可能一次過放假三星期遠遊...其實,因牽掛著媽媽,近年離港也不多於五天!

凡事總有取捨,不同時間隨心作出不同選擇!憶起那時少不更事,外出個多月旅遊又曾否念掛起爸媽?後來才得悉那段時間,她沒有一天能安睡...到現在可為她做實在太少了!